男子运输“麻古”被判刑15年

男子运输“麻古”被判刑15年

本报讯 (通讯员郑妍 记者顾一琼)为1万元报酬而帮他人运输“麻古”,案发后竟提出“”麻古”中甲基苯丙胺含量不高”而要求减轻罪责。昨天上午,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迟某运输毒品案,当庭作出判决:认定涉案“麻古”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,净重93.46克,判处迟某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。

现年43岁的迟某系山东农民,曾多次“进宫”。去年11月,迟某在他人承诺1万元报酬的诱惑下,前往广西从姜某处拿到装有“麻古”的塑料袋和500元路费,然后乘坐长途大巴到百色市。之后,迟某持票从百色火车站乘上开往上海的旅客列车。列车到达杭州南站,迟某携毒品下车欲出站,在出口处被值勤民警盘问并作进一步检查,当场查出药片状“麻古”共1000颗。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,净重93.46克。

审理中,迟某提出,其运输的毒品含量较低,要求以毒品纯度计算毒品数量。法院认为,刑法第357条第2款规定,对于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。迟某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,但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运输的毒品尚未流向社会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
“麻古”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,属混合型新型毒品,除含有毒性特强的甲基苯丙胺、毒性较弱的咖啡因外,还含有纤维素、色素、充填剂等非毒性物质,外观与摇头丸相似。“麻古”中甲基苯丙胺含量不高,一些人认为贩卖、运输“麻古”可以纯度折算毒品数量,减轻罪责,其实这是无知的表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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